吳尊賢基金會 您好:有關您102年7月4 日來信反映事項,本所非常重視,經本所社會課處理,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:
因推薦表格部份,渉及到民眾個人資訊,為維護民眾權益及確認基金會合法性、正當性,建議 貴基金會行文(需蓋貴基金會大印、理事長章)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,由市府函轉各公所或行文至本所。
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,可與本所吳課員岱憶(電話:5751615#40)聯繫,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。再次感謝您對公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,至表謝忱。 敬祝您 身體健康、萬事如意。
臺南市政府楠西區公所區長江欣穎 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