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內容不公開
潘先生 您好:有關您101年9月20日來信反映事項,本所非常重視,經本所農業課處理,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: 關於犬隻噪音問題,可否詳述資源回收場之地點,位於本所後方或其他私有地之處,確定為流浪犬隻或一般居家飼養者,以便後續處理。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,可與本所楊課員佳茹(電話:5751615#31)聯繫,公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。再次感謝您對公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,至表謝忱。 敬祝您 身體健康、萬事如意。 臺南市政府楠西區公所區長江欣穎 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