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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青年服務學習人才培力營

 一、    依據

(一)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及海外志工獎補助要點。

(二)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服務學習人才培育計畫。

二、    目的

培育青年具備服務學習知能、方案撰寫及企劃行銷技能,實際策劃完成具實踐性之服務學習計畫。

三、    主辦單位:

教育部青年發展署

四、    參加對象:

()1835歲本國青年

    (含在學及社會青年,限民國7111日至891231日間出生)

  ()青年自行組隊參加,團隊人數以2()6名為限;未達規定人數時,培訓期間協助媒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