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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13年臺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約聘(僱、用)、臨 時人員甄試資格符合及不符合人員名單」

如報考人對報考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考資格審查結果有疑義,請報考人於113年4月23日(星期二)下午5時前填寫「申請複查報名表申請書」(如附件3),於「申請複查事項說明」欄位註明補件項目,併同補件資料傳真至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(fax:06-6333022)並電話確認(06-6330820)。

 

另本次招考經初審結果為表件不齊全者,考生可傳真補件。有關異議申請案件,再由職訓就服中心通知用人機關(單位)重新資格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