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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族委員會「推展原住民族音樂產業補助要點」114年度「音樂製作及行銷」申請計畫

◎活動對象: 
 一、創作、錄製及行銷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,且必須為創作者。 
 二、作品創意行銷: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,並具製作、發行或行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。

◎活動期間: 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(四)止。